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10:1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人事任免。
二、出列席人员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一)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二)会议材料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50份,于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17:00前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三)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21年1月25日(星期一)16:00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