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魏晓明提出辞去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晓明辞去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