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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魏晓明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3-31     阅读次数:

2021331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工作调整魏晓明提出辞去安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魏晓明辞去安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