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郑家齐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