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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4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2021年6月28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审议《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一审);(五)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列席会议。

  请4名市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详见附件,由桐城市、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知)。

  根据议题需要,请市政府分管联系相关工作的副市长全程列席会议;请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各1名分管联系中医药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请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各1-2名分管联系固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请市卫健委1名分管联系中医药管理和1名分管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请市农业农村局1名分管联系固废污染防治和1名分管联系养犬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城管局1名分管联系生态环境保护和1名分管联系养犬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1名分管联系养犬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一)参加全体会议时请戴口罩,男士着白色衬衫,女士着有领有袖服装。

  (二)会议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接触过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不得参加。

  (三)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材料。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120份,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四)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报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2,邮箱:aqrdmsk@126.com)。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附: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名单

  蒋荷月 安徽桐城青草香米业集团有限公司米厂会计

  潘惠玲 桐城市双港镇福华村党总支书记

  詹晓明 怀宁供水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

  蓝晓艳 安徽永驰婴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