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9日安庆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华鹏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安庆市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朱菊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安庆市2020年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决定同意这两个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批准安庆市本级2020年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