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蒋爱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文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绍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方热烈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珂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徐庆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马瑜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马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方热烈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珂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徐庆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马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程艮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祖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庆中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振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道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鲍生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韵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钱泽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