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潘启明、王彬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知开,县政府副县长李盛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21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聚焦“减污降碳”要求,开展“三大一强”专项行动,有序、有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一要提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借助世界环境日等契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二要抓源头。统筹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对照环境容量考核指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要加强环境监测,在政策、技术等方面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三要补短板。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实现雨污分离和有效处理。四要强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工作责任;要健全沟通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对接企业问题需求;要健全考核机制,注重平时考核,形成“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正向激励。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命案。(余澍 徐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