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和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22年4月至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为广泛听取意见,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联系电话:556-5346141 电子邮箱:huzhx5566@163.com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