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市黄梅戏保护传承工作将迈入法治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翔出席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齐申勇作该条例立法情况说明。
黄梅戏是第一批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安庆最为靓丽的“城市名片”,但近年来,作为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与其他地方剧种一样,在保护传承中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黄梅戏艺术,2018年,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将《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列入五年(2018-2022)立法规划,并先后十易其稿,于2021年10月20日安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
即将施行的《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规定了黄梅戏的保护传承对象,界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黄梅戏保护传承中的职责,加强了黄梅戏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并就黄梅戏保护传承基础设施建设、黄梅戏人才保护和培养、黄梅戏剧目创作以及黄梅戏的普及和宣传等进行规范。
程志翔在发布会上指出,《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的制定是黄梅戏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该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该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真正使黄梅戏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为开创黄梅戏艺术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会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实施《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