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克胜、程志翔出席会议。
我市于2017年率先在全省试点推进林长制改革,《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林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7月中旬起,将对全市10个县(市、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会议还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刘克胜指出,开展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是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成果的法治之举。他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紧扣法律规定,着力增强林长制条例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要完善检查方法,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