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志翔主持召开《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赵春出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参加。
会议通报了《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时序,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就如何推动该项立法工作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赵春指出,近年来,我市乡村民宿产业发展迅速,出台《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是民之所需。他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按时、高质、高效完成。
程志翔指出,《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是我市一项重要立法任务,群众呼声比较高,启动《条例》立法工作,既能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建设美好安庆方面的保障和引领作用,又能进一步规范民宿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民宿产业和旅游业健康发展。
程志翔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分工合作。条例立法工作小组要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调研,明确起草、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提请审议等各个环节的负责部门和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有序推进,确保立法工作顺利进行。二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严格依照立法程序进行,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保障人民群众以多种途径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确保立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三要着眼高质量。注重“小而精”不搞“大而全”,立足安庆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