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县区动态 >
县区动态

枞阳人大切实把“监督合力”转化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4-02-17     阅读次数: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用活人大监督手段,找准监督工作结合点, 切实把“监督合力”转化为“监督实效”。一是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有机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及时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的初次监督事项,在执法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以后,坚持持续抓、长期抓,跟踪监督检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如今年六月份,在开展对《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时,常委会向县政府提出,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建议。为促进该项工作的开展,9月份,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督查组,对全县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督查。并就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了《全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督查情况》,以《枞阳人大工作》形式抄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督查,对相关单位、企业影响较大,触动较深。下一步,督查组将对该项工作持续跟踪问效。二是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有机结合。该县人大常委会在进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把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问题集中起来,进行综合监督。同时在综合监督的基础上,抓住突出问题,深入进行专项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如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卫生局进行工作评议时,针对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强烈反映的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出了要适当提高医疗报销比例、适当增设医保直报点的意见建议。为促进评议意见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陆续对城镇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调研、视察。通过持续监督,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补偿标准,增加了周边城市定点医院,逐步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把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在编制财政预算、计划时,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调研组到发改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建议,为正确编制财政预算和计划(草案)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对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限期整改。为了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在年中和年底听取和审议财政、计划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四是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有机结合。今年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初的工作要点,对公路局、水利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先后开展了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档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通过把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不仅促进了白会公路道路整修工程、农村当家塘兴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依法接受司法机关报送的备案案件,对重点案件审查监督,维护法制统一。

(枞阳县人大陈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