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云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潘 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方向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 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潘 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