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安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东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刘克胜,副主任程志翔、朱菊云,秘书长齐申勇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花家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洪学农,市监察委员会及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全体会议或参加联组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调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自觉服务中心大局,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市人大系统落地落实。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乡村民宿促进条例》《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强调要坚持民主立法,认真组织实施,持续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发挥法制保障作用。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属开发园区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全市金融工作、全市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市乡村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法官、检察官行使职权和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强调务求通过测评,测出工作新干劲,评出“两院”新作为。
会议期间,联组会议就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专题询问。会上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基层实践点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