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9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戴春益提出辞去市十八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戴春益的辞职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