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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当前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4-03-17     阅读次数:

 

近期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围绕大气雾霾治理工作,认真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发现当前农村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也存在大气污染逐年加重、雾霾天气逐年增多之势,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尽快实施综合治理。
主要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意识淡薄。基层干群大多认为农村生态环境目前整体较好,普遍存在大气污染防治与己无关不用抓、问题不大不用管、不太重要不用急、防与不防无所谓等松懈麻痹思想,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忽视生态环境改善;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农民传统生活方式难以改变,认为露天焚烧废弃物天经地义。
二是污染源点多面广。建筑工地水泥、沙石等材料露天堆放,施工扬尘、渣土遗撒现象严重;生活燃煤锅炉较多,监管淘汰难度大;垃圾露天堆放,清运处理不及时,餐饮业油烟直接排放;一些企业节能减排的主体意识不强,经常出现设施停运、超标排放等违法现象;农民经济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私家车呈几何极数增长,汽车尾气污染急剧上升;秸秆综合利用农民得不到实惠,露天焚烧难以禁止。
三是联动防治机制不顺。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发改、工信、建设、市容、能源、公安等多个部门,部分领域监管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存在有利的重复执法、担责的相互推诿现象;联防联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不能形成整体合力,大气污染防治出现一些真空和漏洞,存在很多缝隙和死角。
四是工作保障不够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编制较少,装备简陋,能力不足,方式落后,手段单一;农村经济大多处于粗放型经济发展阶段,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艰巨,资金需求量大,经费投入普遍不足;过于依靠行政手段推动,相关法律比较滞后,对违法成本设定过低,对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船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规定不细、指标不明,基层难以把握和执行。
对策建议
(一)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把项目准入关,严禁新上或扩建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严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等项目。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低碳无烟产业;加强传统产业科技创新和改造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污染严重和产能落后企业的关停并转。
(二)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治理。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利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煤炭消耗。加强工业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控制,限制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对燃煤工业锅炉烟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对沸腾炉和煤粉炉安装袋式除尘装置。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艺,将污染物消除或削减在生产过程中,使生产末端实现少废无废排放。
(三)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规范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开展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和物料堆场的扬尘整治,督促按照防风抑尘要求,落实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大力推进森林增长提质工程,绿化、硬化裸露土地,加强矿山生态修复。
(四)严禁秸秆和废弃物露天焚烧。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的综合利用,逐步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执法,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清扫废物、建筑废物、沥青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加大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企业综合利用秸秆和生活垃圾农村废弃资源,达标开发生物质能源,生产再生资源
(五)加强汽车尾气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强农村机动车环检机构和检测线建设,推进“黄标车”区域限行,按照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的环保要求,未经审批的非商用建筑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加强政策引导,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取缔露天有烟烧烤,推广室内无碳烧烤。
(六)健全整体联动的保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方联动、权责明晰、网络健全的监管治理体系,消除盲区漏洞,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本级财政预算投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法律修订完善工作,确保基层有法可依。紧扣“同呼吸、共奋斗”的主题,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面向农村的公益广告力度,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模式,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望江县人大曹海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