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和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菊云率队赴太湖县、宜秀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余玉金、研究室主任祝志兵、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苏长斌参加。市文旅局局长张晨,宜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省级非遗项目太湖县汪协泰食品有限公司,市级非遗项目太湖县碉情腊鱼食品实体店、宜秀区狮岭龙窑制陶工坊,区级非遗项目宜秀区金虎山手工粉丝小型加工厂,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情况。在太湖县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检查组一行观看了省级非遗项目曲子戏剧目复排。执法检查组在两地分别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了太湖县和宜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律实施情况汇报,与部分非遗传承人、非遗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朱菊云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加大非遗保护力度,以法治力量推动非遗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优质资源整合,抓好宣传推广,拉近非遗与广大群众的距离,推动非遗“活起来”“走出去”。要加强路径探索创新,推动非遗与文旅融合发展,守护好发展好弘扬好民族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