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汪莹纯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汪莹纯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兵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兵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
程小俊为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
何家虎为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赵春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