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徐珂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潘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江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潘洪水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