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监委有关指示精神,跟进督促市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制定《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考察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考察工作,严肃公务考察纪律,建立健全过紧日子长效机制。
选准切入点。外出考察调研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人大机关党组经过会商,将规范此项工作作为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切入点,通过对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以往外出考察工作分析,从考察调研成果运用、参加调研人员范围、调研地点选择等方面,查找出需要规范和改进的地方,为制定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明确考察工作要求。《规定》从考察工作批准权限、出行人数和时间、乘坐交通工具、考察地点选择等方面,对市人大机关外出公务考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奢侈浪费等现象发生,推动树立清新简约的工作作风。
严明外出考察纪律。要求外出公务考察人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调研时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借机公款旅游,不得带配偶、子女、亲属等与公务考察无关人员出行。考察工作结束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据实报销各项费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报销个人应承担的开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