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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选准监督抓手 强化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9     阅读次数: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指示精神,瞄准重点环节,选准工作抓手,督促市人大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内公务活动,不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

  压实主体责任。发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示函,督促市人大机关党组强化政治担当,根据市人大机关调研多、接待多的工作特点,将规范市内公务活动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督促市人大机关办公室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财务报销等制度,把牢廉政关口。

  加强教育引导。督促市人大机关各部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通报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不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伙食费等违纪违规典型案例,教育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在公务活动期间做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严守“禁酒令”,自觉维护党员干部清廉形象。

  开展专项督查。纪检监察组会同市人大机关纪委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紧盯出差审批、就餐住宿费报销等重点环节,检查市人大机关执行公务活动有关规定情况。对个别缴纳就餐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问题,及时通报市人大机关党组,督促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