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抓手。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对政府的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和监督,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为缓解目前预算审查监督专业力量与工作任务严重不相适应的矛盾,参照省人大和兄弟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有益做法,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同意设立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
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在预算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参与预算工委对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的初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预算工委组织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面的有关活动,提出预算审查监督专业性问题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