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向纵深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数据
2024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接受备案规范性文件65件,其中,市政府8件,市人民检察院3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54件,经联审未发现问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无问题反馈。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实现全覆盖;法规室对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有关决定决议开展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审查体系。注重内统外联,以“五化”举措强化审查保障,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汇报制度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已纳入主任碰头会半月工作调度项,主任周东明定期听取汇报,提出要求。调研联动化,分管副主任程志翔率队,岳西、望江、宿松等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共同开展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实现转化。审查全程化,全程参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修订草案)初稿》等征询意见反馈、《安庆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执法评估以及《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从单一备案审查向全程参与延伸。审查协同化,扎实推进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座谈会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备案审查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各业务庭与综合行政部门利用庭务会平台,集中学习备案审查工作指南等规章制度。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各流程工作分工。审查多元化,支持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创新审查方法,用好审查工具。如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作用,组织相关人员到实践点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迎江区人大常委会邀请法律界专家参加审查;桐城市人大常委会突出重点领域,集中人员和力量进行专项审查等。
(二)实施专项审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要求,4月17日至5月7日,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开展集中清理,明确了清理原则、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时间节点和纪律要求等内容,对14部地方性法规及28件已入库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列表分工,组织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高效完成了清理任务。注重成果总结,协同法工委等部门对《安庆市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落实中央最新要求,提升法治化水平。
(三)用好审查系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做好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工作的函》要求,5月21日至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一府一委两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集中开展数据库建设工作,新增入库文件共计58件,修改、废止文件1件,全市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录入率、录入量在全省位居前列。坚持数据库公共产品属性底色,统一渠道向全社会开放,置规范性文件于“阳光”之下,实现规范性文件的透明化、规范化、提质化发展。提升备案审查系统运行效能,所有报备、接备实现系统内闭环运行,其中法规室系统内转交780件次。全面落实系统联审,各委室积极开展系统内联审,其中办公室17件,研究室17件,财经工委10件,预算工委8件,农工委1件,监司工委21件 ,教科文卫工委1件,城建环资工委4件。推动线上单轨制落地,以备案审查系统正常运行、规范管理为基础,自10月始,全市范围内取消“纸质、系统”双轨报送机制,报备单位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资料。
(四)开展审查协作。积极推动备案审查跨区域协同工作机制落地,深入了解地方人大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实践创新,充分发挥全市各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业务人员及专家交叉审查的合作优势,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联系指导,切实解决一地审查人员业务专长单一、同质化问题。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作列为2024年法规室创新项目,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作协议》,打造了以法规室为中枢,各县(市、区)为成员单位的跨市县两级备案审查合作工作体系。10月,完成了合作协议签订,同步建立了备案审查合作专家库,目前在库人员72人。11月,根据协议开展合作实践试点,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宿松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推送,对《安庆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有关条款是否涉及增加基层负担问题,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审议,提出了参考意见,高效完成合作审查任务。
(五)提升审查能力。注重人才储备,针对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备审员专职少、年龄大、变动快的问题,持续统筹组织机关年轻人员兼职帮助开展备案审查系统操作等日常报备工作,另调整、新增备案审查人员12人。全市备案审查工作群将市人大各委室办公室主任纳入,工作群与备案审查业务人员实现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新增人员10人,目前在群人员37人。注重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备案审查相关文件,及时学习省人大常委会11月通过的《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编写备案审查系统操作流程,积极开展业务辅导,通过点对点辅导、面对面交流,对新担任备案审查职责工作人员,答疑释惑,形成了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指导有力的良好工作氛围。注重基层减负,在形成备案审查合作协议过程中,重实质、轻形式,通过工作群广泛征求意见,不开座谈会,以分别会签代替集中会签,切实减轻了报备单位工作负担。
备案审查工作仍存在各地开展不平衡,少数县(市、区)政府部门及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入库数量偏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力度不够,依托实践点开展审查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备案审查工作力量较弱,难以适应新要求;以及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宣传扩效跟进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加强。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凝聚工作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学思践悟中提升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在人大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稳中求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法治统一。
二是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果。召开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备案审查信息系统管理水平,完善合作审查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备案审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联动工作机制,在《安庆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中有总体性的要求,实践中也有惯常做法,但稳定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均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总结借鉴有关经验,探索出台明确、细致的内外联动工作规范。拟作为法规室2025年度调研计划、创新项目。
四是进一步推动创新试点。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参与备案审查工作,既丰富了实践点工作内涵,也促进了备案审查工作更接地气、更富生机。法规室将在2023年创新项目基础上,依托实践点,进一步深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双选”“双联”“双延”工作机制。
五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动解决当前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责任部门备审员专职少、年龄大、变动快的问题。继续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充分利用工作群为基层提供受欢迎、有效能的业务服务。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建设,保障备案审查系统正常运转,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常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