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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注重” 增强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4-04-04     阅读次数:

 

为提高人大常委会议审议质量,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注重”,增强监督实效。一是注重会前调研。每次常委会议召开前,根据审议议题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相关委室和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采取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掌握真实资料,形成调研报告,为会议审议奠定基础。二是注重报告初审。要求 “一府两院”在召开会议1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常委会相关委室,相关委室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反馈相关工作部门。三是注重中心发言人发言。确定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中心发言人,其他组成人员做补充发言,改变了过去会议审议发言冷场或发言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的状况,提高了审议质量和效果。四是注重跟踪督办。常委会相关委室按照对口负责的原则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对一些重大问题或办理不力、督促不办的情况,可建议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在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枞阳县人大陈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