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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5     阅读次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审查机构
本次部门预算初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预算工委组织实施。成立部门预算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预算工委、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部分县(市)区人大预算(财经)工委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审查方法与内容
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所属二级单位较多、资金流量较大、项目资金不细化、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民生工程任务较重以及非税收入较多的若干个部门进行重点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各部门是否按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部门的各项支出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完整编制;上年结余结转是否完整反映。
2、项目支出安排的依据,是否符合本部门的职责要求,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项目支出安排在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是否有重复。
3、项目支出的编制是否细化到具体款、项和具体执行单位;基金收支编制是否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细化。
4、2014年预算审查报告、2013年决算审查报告和2013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部门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
5、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的衔接。
6、部门预算草案文字说明的情况。
7、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并印发《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的通知》。
2、9月上旬,组织初审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2015年预算编制等文件。
3、9月下旬,听取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4、10月份,赴部分重点预算审查单位调研。
5、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集中审查。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审查,期间对部分单位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
6、11月下旬,初审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初审工作情况并形成初审意见。
7、2015年部门预算初审意见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审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将部门预算初审意见随同对政府预算的审查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8、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结束30日内按规定批复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
四、有关要求
1、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审查工作,要及时督促财政、审计及市直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编制、送审等相关工作。
2、市财政局要对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积极配合并提供审查资料和人员支持。
3、市审计局等部门在审查力量调配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面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