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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庆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5-01-13 阅读次数:次
(2015年1月13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庆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受宏观经济环境趋紧等因素影响,市人民政府提出将全市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由预期增长10.5%调整为9.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由预期增长20%调整为18%左右的方案,符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符合当前经济新常态,符合《监督法》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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