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邮政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安徽省邮政条例》既是安徽省制定的第一部邮政行业地方行法规,也是我国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出台的第一部省级邮政行业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出台前省人大调研组曾两次到安庆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安庆市直相关部门及邮政、快递企业的完善意见和建议。《条例》根据安徽省实际,结合邮政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对《邮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责任,强化了政策支持,规范了企业行为,完善了监管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