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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10-13     阅读次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和新《预算法》规定,为做好2016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审查机构
部门预算草案初审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预算工委组织实施。成立部门预算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预算工委、部分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县(市)区人大预算(财经)工委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审查方法与内容
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所属二级单位较多、资金流量较大、民生工程任务较重以及非税收入较多等情况的部门进行重点审查。
具体审查内容:
1、各部门按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部门组织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部门各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年结余结转完整反映等情况。
2、项目支出编制细化到款、项和执行单位、与部门职责要求、公共财政支出方向、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项目支出安排有否重复等情况。
3、2015年预算审查报告、2014年决算审查报告和2014年度同级财政审计报告中涉及部门的问题有否纠正。
4、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的衔接。
5、部门预算草案文字说明的情况。
6、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安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并印发《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10月中旬,组织初审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市2016年预算编制等文件。
3、10月下旬,听取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的汇报。
4、11月至12月份,集中审查。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全面审查,期间对部分单位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并赴部分重点预算审查单位调研。
5、12月下旬,初审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初审工作情况并形成初审意见。
6、2016年部门预算初审意见提交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将部门预算初审意见随同对政府预算的审查报告提请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代表。
7、市财政局在市人代会结束20日内按规定批复市直各单位部门预算。
四、有关要求
1、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及时督促财政、审计及市直部门单位认真做好编制、送审等相关工作。
2、市财政局要积极配合开展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并提供审查资料和人员支持。
3、市审计局等部门在审查力量调配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面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