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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庆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5 22:18 | 访问次数: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学东

 
2016年1月25日安庆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何家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所作的《关于安庆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我市各级政府及财政、税务部门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支出结构继续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效;预算体系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不断加强,财政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我市2016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和安庆实际,预算安排坚持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保持了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完成预算的措施积极可行。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关于安庆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庆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的起始之年,为确保“十三五”开好头、起好步,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努力增加收入。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依法依规抓好财税征收工作,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深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作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财税改革。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切实做好营改增、国地税合作工作。
 
附:关于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的初审报告(草案)
 
 
关于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的
初审报告(草案)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部门预算草案审查工作的方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于去年底对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于2015年9月初制定预算草案初审工作方案,成立部门预算初审小组,采取全面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市人大代表、预算审查监督顾问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相关专家及部分县区人大工委同志对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从初审情况看,市财政局和各预算单位较好地落实了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预算决算的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
1、改进预算管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坚持深化改革,推行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行业发展规划,提出2016年至2018年涉及财政收支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测算本单位分年度收入预期和支出需求,形成本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与2016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2、坚持透明预算,深入推进公开评审。引入专家评审机制,对社会影响较大、公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开展公开评审,实施“开门办预算”,对34家市直预算单位申报的48个项目进行公开评审,涉及资金2.4亿元。
3、整合项目编制,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各部门单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基本支出,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评估,进一步整合部门经费与专项经费。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清理项目支出,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4、规范文本内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大多单位都能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编制说明较详细,项目申报内容较全面,项目申报负责人、责任科室、项目内容等要素编制较具体。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的主要不足
1、预算编制管理需不断改进。实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比例和资金规模仍需加大,要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大绩效评价力度。
2、预算调整变更需不断规范。根据2015年指标执行变动情况表,有的单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差距较大,经济分类科目调整频繁。
3、项目预算编制需不断加强。一是部分项目支出中安排了基本支出,违背了部门项目预算编制要求。二是少数项目支出还不够细化。
4、文本编制质量需不断提升。少数单位预算编制说明较简单,信息有变化未做说明,有的政府采购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表,还有的表与表之间衔接不够。
三、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意识。财政部门要加大部门培训力度,使各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领导和专业人员熟练掌握《预算法》各项规定与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认识,切实增加部门责任意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力求编全编细编精,不断提高预算草案文本质量。
2、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一是预算约束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充分考虑社会发展及预算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保障预算单位的正常工作经费,足额预算,防止频繁追加,规范和减少执行中预算调整,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要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预算年度中需要落实的政策、措施及工作任务等在预算草案中要安排体现,做到应编尽编,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三是财政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动态跟踪监管。
3、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围绕各自职能,清理、整合、归并专项资金,按照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分类预算支出,合理设置支出类别,避免相同资金用途,多头预算安排。部门要做好项目清理工作,从项目库中剔除到期的、一次性和与单位职能不相匹配或应由市场承办的存量项目,确保项目不多报、不漏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把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项目等纳入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坚持政府部门预算资金项目支出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绩效评价端口前移,形成一个完整的绩效评价控制体系。
4、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要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源头控制,编实编细采购预算,优化采购业务流程,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与监管机制。认真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嵌入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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