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省人大
市委
市政府
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登录口
首页
人大概览
新闻中心
人大履职
机关工作
当前位置:
主页
>
履职工作
>
决议决定
>
决议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庆市交通建设基金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6-16 阅读次数:次
(
2016
年
6
月
15
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安庆市交通建设基金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安庆市交通建设基金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必须加强对该基金资金的监管,督促安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资金挪作他用,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予以监督。
上一篇:
关于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陈宗和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下一篇: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省道228安庆至枞阳改建工程项目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决议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