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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安庆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6-16     阅读次数:

 (2016年6月15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安庆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议案》

原则同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安庆市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一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议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必须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予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