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的有关要求,9月6日,市人大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问责条例》。会议由第一党支部书记张驰主持;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江锡赞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首先逐条逐句学习了《问责条例》的条款内容;随后,传达了康正和主任在常委会党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最后,组织与会人员结合学习,交流认识体会。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制定实施《问责条例》,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结果,为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供了制度遵循,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真正提高认识,深入领会精神,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要求;在政治上,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纪律上,把学习《问责条例》和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规意识、纪律意识;在履职上,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适应人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