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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9-19     阅读次数:

 

9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金年胜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宜宏,市政府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实施前宣传工作安排,听取了相关单位《条例》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汇报。
檀宜宏指出,《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菱湖风景区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对促进菱湖风景区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檀宜宏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建设“生态强市”的高度贯彻执行好《条例》。一要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学《条例》、知《条例》、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二要严格依法管理;菱湖风景区是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结合体,是难得的资源,因此“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执法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三要切实加强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