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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发布时间:2016-11-22     阅读次数:

 

 
 

  11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及修改情况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檀宜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所作的关于《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并对《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

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普遍认为在《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召开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外出调研,书面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意见、赴县(市)区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的听取了社会各界的修改建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多次修改,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草案审议稿已基本成熟。
会议同意将《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及修改情况,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说明,并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