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2017年一季度召开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正和,副主任童学军、檀宜宏、刘飞跃及秘书长方一清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主持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君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生态林补偿与保护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认为,《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一审后,市人大法制工作机构深入调研论证,加强协商协调,广泛征求并认真吸纳了社会公众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六次修改,形成的草案二次审议稿,符合安庆具体实际,适应了城市管理需要,基本成熟。下一步还要在城市化管理范围、城市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指出,生态公益林建设不仅是生态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关爱森林、全社会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良好氛围。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提高补偿标准,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要出台完善相应的政策,扶持生态公益林抚育和提升改造、发展林下经济。要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确保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
会议强调,开好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将“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团结动员全市人民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推进“四个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做好会议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黄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