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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峰片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8-24     阅读次数:

 (2017年8月23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第三十六次议听取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峰片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

原则同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峰片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及财政局等单位必须按照《预算法》规定,加强项目实施与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控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予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