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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共筑生态太湖

发布时间:2017-08-31     阅读次数: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支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太湖地形地貌丰富多样,北枕群山,南望长江,中部一坝锁秀水,高峡出平湖,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说法。近些年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与法定职责,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正能量。 
    自觉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统一的思想认识是前提,人大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紧扣科学发展大局,才能顺利进行并取得好的效果。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主动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监督议题确定前及时向县委请示,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抄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二是充分征求县政府的意见,加强沟通协调,及早落实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三是督促形成部门合力,切实推动政府解决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这个理念,各种形式的监督工作,不但恰如其分地说好话,更实事求是的说“丑话”,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时刻关注生态环境,关心人民健康。对于每年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各类环保方面的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大会闭幕式上转交到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办理。并从中精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意见纳入年度重点建议中,由常委会领导和分管县长领衔办理,提高办理时效、实效。
    综合运用多样的监督方式。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执法检查对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意见转交县政府研究办理,促进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境问题,及时听取政府的专题汇报,引起政府对事件的高度重视,督促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几年来,共听取了生态环境方面专项工作报告10个,开展视察检查4次,组织专题调研8项,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活动7次。例如,2013年、2014年开展《森林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有力的推动了该项法规的贯彻实施。2015年、2016年组织省、市、县三级代表分别视察花亭湖水质保护、植树造林等工作,并形成了视察报告提交县委、政府,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有效措施,推动了工作开展。同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每年听取和审议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年度财政决算,督促县政府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环保的投入,确保投入资金落实到位,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杠杆作用。
    充分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各级人大代表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主体,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和实践者。人大代表在监督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的贯彻实施、联系选民、协助各级政府推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优势,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这一优势,搭建平台,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与保障。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以完善长效机制入手,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建立了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制度,畅通联系渠道,使人大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知情知政。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活动,丰富和规范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监督。在平时工作中,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代表全程参与,为人大代表监督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多载体。同时,注重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使代表自觉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主动协助宪法、法律和人大的决议决定的实施,积极支持各级政府推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把县委主张和地方国家意志落实到群众中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讨论年度重点工作时,都将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力度作为重中之重,把环境保护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花亭湖水质保护规划、生态县建设规划等事关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列入常委会重大事项进行专题审议。并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通过法定程序,将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和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为生态文明建设凝聚人心、凝聚力量,确保了生态文明建设有章有循、有据可依。今年4月,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常委的认真审议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后,批准了《太湖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5年)》,要求县政府严格执行规划,切实推进我县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效果。环保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利用《太湖周刊》、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平台,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优势,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结合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活动中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发表了一批舆论导向正确、社会效果好的优秀新闻作品,起到了树立典型,鞭策后进的作用。通过新闻监督对生态建设情况的宣传报道,也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关乎子孙后代的大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科学发展观具体实践,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环保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以监督促进落实,推动太湖生态立县、旅游强县战略的实施,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太湖人大 余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