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鉴于王雁山已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学农为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