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期预定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1、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除出国或因病外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同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
2、请涉及议题的单位或部门抓紧准备各项会议材料,于2月12日(星期一)11时前将会议材料一式80份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印制式样请参考《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庆人常办〔2016〕45号)。
3、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月12日(星期一)11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邮箱:aqrdmsk@126.com)。
4、参会人员一律着正装。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