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飞跃率队到市人社局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笑飞、财经工委主任何炜、农工委主任何新华、人选工委主任韩松及市人大代表陈宗海参加督办。何炜主持督办座谈会。市人社局局长方俊平、副局长韩承全及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汇报座谈。
督办组认真听取了市人社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办理情况汇报,重点对《关于增加失地老年人员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建议》(第56号)办理工作进行督办问效。督办组一致认为,市人社局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视办理过程既是一次了解实情民情、为政府决策参考的过程,也是坚持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过程,更是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的过程,坚持重在办理、重在成效、重在满意的原则,实行专班专人、深入调研、开门办理,交办的20件代表建议及时办结并答复代表,尤其是第56号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合实际、成效明显、堪称优秀案例。
刘飞跃在督办座谈会上,仔细询问了第56号代表建议办理中,已征地而未纳入社保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城镇失地农民社保补贴及社保基金运行安全等相关问题,充分肯定了市人社局的工作思路、措施及成效。并强调指出,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保问题日益凸显。一要充分认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要把这一造福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二要切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落实,广泛宣传政策,热心服务群众,严格基金监管,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三要依法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机制,探索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刘飞跃要求,下一步继续推进56号代表议案的延伸办理落实。一是在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各县(市)要同步跟进,但切忌搞一刀切。二是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促进充分就业创业。三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四是按照“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加快解决未纳入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据督办了解,由市人社局协同财政局、国土局研究提出的第56号代表建议办理方案,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批准,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从2018年7月份由原150元/人.月提高至240元/人.月,同时明确今后可以视情况作年度调整,直接惠及10万余人,有效缓解了征地矛盾,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张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