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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阅读次数:
 
 
 
 
 
安庆市发电
 

发电单位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程春生

等级 明电      庆人常办明电〔2019〕4号   庆机 号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次会议的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安庆迎宾馆迎宾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人事任免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1.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深色西服(内配浅色衬衫、打领带);女士着浅色有领有袖服装。

2.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70份,于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
3.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10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4.2019年2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将讨论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如有新的意见,将另发正式通知,如无新的意见,以此预通知为准。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直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