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省人大在合肥召开侨资侨属企业座谈会。会议听取了部分侨资侨属企业家对我省华侨和归侨侨眷投资合法权益保护情况及对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就进一步依法做好侨资侨属企业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主任张旺牛出席会议,市侨联委员、安徽天地高纯溶剂有限公司华风华总经理代表安庆侨资企业出席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毕风华委员在发言中认为,要注重侨资企业与普通民营企业的法律关系的差异化服务。侨资企业,很大一部分是中外合资企业,与普通的民营企业相比,股东构成、组织结构、管理文化都有很多不同;我国还专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用以区别对待普通内资企业。侨资企业的一些股东是海外华侨华人,他们在海外生活多年,甚至出生在海外,他们已经熟悉和适应住在国的法律体系及办事规则。因此这些股东在中国内地投资兴业的过程中,看待问题、处理方法与内资股东有很大差别。因此,在服务于侨资企业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各类差异化的存在,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同时在服务的过程中,也是宣传我国法制,普及我国法律知识的过程,有利于帮助侨资企业中西融合,消除误会,减少纠纷。
侨资企业作为我国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更要抓住重大历史机遇,更加注重发展实体经济,更加注重创造创新。同样的背景下,为侨服务,提供高质量服务,提供差异化服务,更需要各级人大、各级侨联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升级、探索出卓有成效的路径和办法。
会后省人大组织参观了安徽(合肥)侨梦苑及侨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