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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专家论证会

发布时间:2019-04-03     阅读次数:

      4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太湖县组织召开《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专家论证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立法专家进行座谈,听取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安平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秘书长程春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规室主任胡安胜,市司法局调研员金落实,太湖县县长朱小兵,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朝良,太湖县副县长鲁伟文,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甘长川等参加会议。
论证会上,与会专家认真围绕《条例》逐条进行了讨论,从制定原则、立法依据等方面发表了见解和看法,就条文的合法性、合理性、逻辑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论证。同时专家们指出,在《条例》的修改完善过程中,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上位法精神,认真审查每项条款,使之表述要更加准确;要进一步广泛听取有关部门、风景区所在乡镇(村)及市民群众的意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为工作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要进一步统筹把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落实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确保风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程春生在听取了各专家发言后表示,要深入研究、梳理专家的意见建议,认真吸收采纳,对《条例》草案再作进一步的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使这件法规既契合中央有关精神,又符合风景名胜区实际,为风景名胜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谭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