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
人大要闻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31     阅读次数:

  3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圣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学军、王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春生参加会议。副市长郭家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任命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任命县(区)检察长,并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会议指出,今年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体工作,将紧密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进百强、上台阶”总体目标和推进“20+13”等重点工作,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是今年开展常委会各项工作的遵循。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紧扣“十四五”中心任务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紧密关注重大民生问题,围绕上级人大交办、市委要求、政府依法行政需要人大支持等着力点开展人大工作,立良法强化法规制度供给,强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对标学习借鉴长三角地区城市人大成熟经验、先进做法,拉高人大工作的标杆,以规定动作的高质量、自选动作的高亮点实现“全国有位、全省争先”总体要求,持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提质量、上台阶、增水平。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全媒体记者 徐媛 通讯员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