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健全审计监督“闭环”机制,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监督清单”制度,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让人大监督更加硬核、更加严密,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明确问题清单,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审计部门开展财政“同级审”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听取汇报,结合人大监督工作安排,对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同级审”工作方案提出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整理审议意见,将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和审计部门。审计部门结合审议意见,制定问题清单,条目式列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精准分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期限,压实各有关单位责任。
二、制定整改清单,增强监督的具体性。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和销号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清单”,实行“清单销号”制度,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清单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报送整改措施和结果。2021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并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大类44个具体问题,截至12月31日整改到位38个,整改问题金额 7.76亿元,问责处理 5人。
三、建立监督清单,增强监督的持续性。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安庆市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新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机制的意见》,制定人大对审计及审计整改审查监督清单表,推行清单式管理,监督和支持依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查或约谈。常委会预算工委对照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利用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大数据平台,线上审查与线下审查相结合,同步开启跟踪督查,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