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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暨第17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3-02-17     阅读次数:

  

  2月16日上午,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暨第17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爱枝、张超宜、潘启明、王彬,各工委办主要负责人、驻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郑栅洁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上的讲话精神、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和张祥安在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强化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司法为民,全力服务全县重点工作。要加强监督力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改进调研方式,着力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增强监督整体效能。同时,要创新监督方式,力促人大监督“督”到点子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阵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

  会议讨论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作用,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为谱写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会议审定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会议要求,对列入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议题,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审定了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22年度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调研方案,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工作方案,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的通知》,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程、议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