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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3     阅读次数:


 

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伍梅出席安庆市人大信访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桥梁,也是人大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在举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新形势下,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必须要立足于人大职能,积极创新机制,增强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能力,不断推动人大信访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迎江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访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监督工作的重点,摆上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树立群众至上、信访无小事的观念,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做好这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学习,特别是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人大机关干部对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工作制度到位。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大信访工作,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加强了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依据宪法、法律和人大工作的有关规定,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修改了《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来信来访处理办法》,制定了《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区政府办公室及各部门、“两院”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和《迎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乡镇人大交办信访事项暂行办法》。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和责任,规定了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反馈等程序,使信访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清楚,程序合法,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克服了工作上的随意性。三是领导责任到位。明确信访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信访部门专门抓,各个工委对口抓,形成了各级领导全员抓信访,人人有责任的合力。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不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和社会热点问题。同时,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由驻会的人大常委会主任轮流负责接待人民群众的来访,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威信。
 
二、“巧”接访,妥善办理
人大信访工作是一项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群众到人大信访,反映问题的内容千差万别,反映问题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来访者往往是信访事项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亲戚,他们来到人大,有许多心里话需要讲给接访人员听。要理解上访人员的心情和难处,决不能采取一拒、二推、三发火的办法来对待他们。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营造良好接谈环境,始终保持热情礼貌对待每一个上访群众,认真倾听,边听边记,记录来访者说话的要点,以供进一步归纳、整理和分析。其次,注意观察和分析来访群众的年龄构成、性格特点、文化水平。像对于脾气暴躁、情绪激烈的群众,我们用温暖、关心、理解的话语帮助他稳定情绪,等群众怒消了,气顺了,心态平和了,然后再认真地倾听讲述,晓知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进行疏导。
 
三、建立联系和通报制度,加强协调沟通
为了做好信访工作,我们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第一,建立了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制度。公、检、法分管信访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不定期到人大接收上月来信来访的案件。每月底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办结的,及时汇报。联系制度的建立,及时消化、解决了一批来访的案件,缓解了执法部门与群众的矛盾,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支持了执法部门的工作。第二,建立了信访件较多的单位情况通报制度。我们受理的信访件,涉及法院审判工作方面的比较多,对此,我们没有满足于有事就办,限期办结的层面,而是将信访工作做得更深一些、细一些。比如,有一时期,群众来信来访件大量涉及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问题。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后,找出了症结所在,先后两次到法院作情况通报,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通报会上,我们不仅通报信访案件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指出法院审判工作在办案作风、职业道德、适用法律、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第三,建立共同接待、共同办理制度。有些案件交承办单位后,出现承办人员向人大汇报的与答复当事人的不一致的情况。产生矛盾后,双方各执一辞,为避免误会,不让当事人来往奔波,不激化矛盾,我们就让承办单位的有关人员与我们共同接待当事人,共同做当事人的工作,这样即消除了承办人员与来访群众之间的误会,也避免了承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造成案件欠拖不办的局面。第四、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抓住不放,全程监督。到人大信访的案件,多是情况复杂,涉及面宽,当事人多处上访,没有结果的。对此类案件,我们坚持依法监督,一抓到底。
    四、几点体会
面对新的形势,如何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是一个新的课题。根据我们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应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要强化法律意识。不断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信访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快信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在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上下功夫;强化服务意识,要甘于吃苦,勤奋敬业,扎实工作,在主动为党委当好参谋上下功夫;强化创新意识,要开拓思路,改进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
二是要抓住重点。实践证明,人大信访工作,只有抓住为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权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信访工作的作用。因此,人大信访工作要注意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强化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收集相关的信访信息,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做一些调查研究,把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活动密切结合起来,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监督的针对性,促进一些信访问题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协调。人大信访工作的特点之一是注重程序性和间接性,不直接处理问题。绝大部分问题都要以转办交办的形式转请有关部门处理。人大信访部门应当把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或是上级转办的重点信访件,按照相关程序经领导签批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期间要采取电话催办、深入部门督办的方式加快信访件的办理进度,力争“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从我们的工作实践情况看,采取联席会、座谈会、内部通报等形式,与“一府两院”保持联系沟通,效果是比较好的。
四是要注重实效。信访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推动法制建设和为政清廉,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实现这一目标,让上访人满意的关键就在于处理落实。不能认为人大信访工作就是转运站,只是听听、看看、转转而已。除了信访反映涉及到人大选举任免人员的问题、换届选举中的问题以及人大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问题,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直接调查处理外,转办的重要信访件要建立督办和回访监督制度,督促承办单位认真调查处理,并给人大常委会报告处理结果;对举报国家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贪污受贿、执法违法的信访件,要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调查处理,绝不偏袒庇护,从而使人大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