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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赴合肥、六安两市学习考察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4-05-29     阅读次数:

 市人大预算工委

(2014年5月26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5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学东率预算工委赴合肥、六安两市学习考察。考察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和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共同的有益做法
1、预算审查全覆盖。年初,两市人大预算工委从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充实审查力量,对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市直所有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审查做到全“覆盖”。同时,在财政部门报送的市本级预算(草案)中,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作为公共财政预算的附件,提交市人大预算工委审查并形成初审报告;经市人大主任会议审议后转市政府研究办理,财政部门结合初审报告对预算(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交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2、深化决算审查。不断扩大部门决算审查内容,将部门决算差异情况和部分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市人大主任会议报告,有力的推动了部门预决算公开。避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频繁追加和资金的隐形分配,有效扭转了部门单位“重预算轻决算”的现象。
3、拓展监督范围。近年来,两市对开发区预算(草案)进行审查,要求市审计部门在“同级审”工作中,对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纳入“同级审”报告。
二、两市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不同做法
1、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合肥市要求市财政局向市人大报告上年政府性债务余额、债务资金使用项目和当年市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安排情况,并在年初人代会上与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一并作出报告。
2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六安市于2012年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每年四季度市人大预算工委对市本级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报告,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三、加强我市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
根据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法律法规、省人大有关要求和我市以往有效的做法,参照兄弟市成功经验,建议我市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1、适时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决算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工作范围。市开发区预算作为市本级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没有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范围,不利于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
2、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力度。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编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切实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3、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扩大预决算审查内容,深化决算审查,进一步推动部门预决算公开,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工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