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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二○一二年第一号审议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3-11-08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市
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
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听取了安庆石化、安徽时联两家企业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而深入地研究了城区大气污染的成因、现状和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紧制定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治理工作进程,较好地控制了工业企业污染气体的排放。目前,安庆石化和安徽时联两家企业,已关停部分工艺落后设备,投资新上了环保装置,强化了运行管理机制,规范了废气处理排放,从源头上进一步遏制了臭气污染的产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我市城区工业企业臭气污染现象仍时有发生,空气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强调,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治理大气污染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今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到2015年要将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覆盖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更严格的要求。因此,要不断推进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四个安庆”的建设中,要更加重视环保,优化工业布局,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站在建设生态强省和增进群众福祉的高度,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方式,定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及企业做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会议建议,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相关企业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毫不松懈、再接再厉,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社会监督等手段,以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治理为辅,加大资金投入,改进工艺技术,强化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城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社会监督。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全体市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公众参与促进环保热点问题解决的新机制,在实行臭气污染巡查、蹲守制度的同时,随时受理投诉,一旦发现臭气扰民,立即督促整改。
2、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巩固监管成果。及时组织对臭气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没有达标的工业企业的臭气污染治理工作,要督促其制订治理工作进度时间表,强化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办,确保整治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要加强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环节的环境监管,对整改不力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3、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启动石化卫生防护带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石化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按照由近及远、分步进行的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实施。要严把新建企业环保准入关,严防工业“三废”扩散转移,以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