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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二0一三年第二号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3-11-08     阅读次数:
市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气象局《关于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市政府的重视和气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农业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健全;加大投入,农业和农村气象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探索,农业和农村气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防御气象灾害,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气象服务产品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气象服务信息快速传输渠道尚未建立。农业气象监测能力有待提高。气象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有待于加强的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夯实气象为农服务基础。建议各级政府把气象为农服务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政府的绩效考核,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一是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建设和天气雷达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二要加快推进乡镇和村级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并切实发挥其在传播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收集气象与农经信息、气象灾害上报和气象知识普及工作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网络。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在较短时间内传递到每个农户。同时,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建立广播电视、通信运营企业与气象部门联动机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突发性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农民防灾减灾。
    三、建立农村气象科普教育体系。建议各级政府把气象科普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内容,探索开展气象知识进农村活动,不断加强气象科普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